1.地块概况
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办公楼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面积为1787.83平方米;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主要为农田、水塘,现为空地,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拟作办公用途。
2. 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论
调查地块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面积为1787.83平方米,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主要为农田、水塘,现为空地;调查地块一直以来未有企业进行生产,调查地块在历史变迁过程中涉及的功能用途仅为农业,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且地块内及其相邻地块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与输送,工业废水灌溉,无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在污染识别阶段调查中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主要结论为:调查地块无重点关注区域与关注污染物。
3. 综合结论
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办公楼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面积为1787.83平方米。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显或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行政办公用地(A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因此,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办公楼项目地块作为第二类用地(行政办公用地(A1)进行开发建设。
4.地块管理建议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对地块落实必在的环境管理和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地块受到扰动或污染。具体保护措施包括设立明显标示或围蔽,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开挖、取土及倾倒污染物等扰动或污染地块的行为。
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 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